丁新民主要事迹简介

丁新民,男,1950年8月出生,党员,内蒙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作为企业法人,丁新民始终强调“诚实守信是立企之本”。丁新民定下这样一条铁律:“东方路桥承建的所有道路都要比国家标准高一个等级,三级路要按二级路干,二级路按一级路干,一级路按高速路干,高速路按样板路干”。凭着诚实守信的声誉和绝对过硬的质量,取得了建筑业一级资质证书,还享受到了“凡是东方路桥承建的工程,质检部门一律免检”的特殊待遇。
丁新民承诺:“在东方路桥,我们不单要让几百名员工成为有产者,而且要让跟随我们干活的民工也逐步地成为有产者”。为了践行承诺,他为员工盖起了户均120平方米的住宅楼,使500多户员工搬进了新居。给道班工人专门盖了住宅楼,使这些常年累月工作在荒郊野外的养路工们住上了楼房,享受到了集团发展带来的实惠。他还采取帮助贷款的方式,使450多名员工拥有了私人小汽车,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他对生社会诚信。利国利民的事,他都热心相助。凡是答应的事,都要竭尽全力实现。几十年来,他的公司从未拖欠过国家税款,从来和政府、企业及员工发生过合同纠纷。丁新民就是这样凭着一颗赤诚的心,建立了企业的良好信信誉,塑造了一个企业家的诚信形象。
丁新民曾获全国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