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正文
2011年“发展中的内蒙古”新闻时政类 摄影作品大奖赛方案
内蒙古新闻网  11-06-25 10:2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一、项目名称:

  首届“发展中的内蒙古”新闻时政类摄影作品大奖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内蒙古新闻网

  (二)组委会组成:

  主 任:郭 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额 博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主席

  成 员:郁 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对外联络处处长

  王 晓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任丽华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对外联络处副处长

  副主任:李中锋

  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日报社八楼

  电话:0471-6659743

  三、大赛主题:紧扣“发展中的内蒙古”这个主题,围绕“十二五”开局之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自治区各行各业所取得的新成就、新发展、新业绩和涌现出的典型人物等,用图片记录过程、情景、人物、事件。

  四、参赛规则:

  (一)、截稿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二)、征集方法:

  所有作品均需要转换为电子格式,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邮寄方式:

  可将存储了作品的光盘/U盘等介质邮寄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日报社八楼内蒙古新闻网,邮编:010040,联系人:李中锋,联系电话:0471-6659743 13674714991。 (请注明“摄影大赛”字样等)

  (非数码类作品可随寄作品原件)

  2、网络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gnewspic@163.com大数据量文件通过QQ“传送文件”功能投递作品。值班QQ号码:2465596365。该号码在线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6:30(请注明“摄影大赛”字样等)

  (三)、评选时间:2012年1月

  (四)、评选标准:内容真实,着力体现“繁荣与发展”主题;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参赛类别清晰。

  (五)、评选方法:组委会下设评委会组织评审。

  (六)、参赛者:

  1、接受各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网络媒体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摄影师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的新闻时政类摄影作品参赛。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请登录内蒙古新闻网网站http://www.nmgnews.com.cn/下载参赛表格(点击下载)。在参赛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申请表还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参赛者授权的签名,通过网络上传的参赛者必须提交网上电子签名。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没有受聘单位的,则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师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某种官方(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3、参赛作品须与参赛申请表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传或邮寄。如通过邮递方式寄送,请在包裹上写明“不具有商业价值”和“摄影大赛”以避免额外的收费。

  4、获奖照片将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的信息资料库收藏。

  5、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评选结果宣布后,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向获奖者索要能够满足用于宣传用途的出版和展览质量要求的幻灯片复制件或大数据量电子文件。

  7、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9、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稿件概不退稿。

  10、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七)参赛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在内蒙古境内拍摄的作品或以内蒙古为主题的作品。2011年1月1日前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2、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每个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3、单张照片必须是在2011年拍摄并发表的。

  4、系列照片必须是在2011年完成或首次发表的。

  5、系列照片可以包括最少6张,最多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系列代码和顺序代码。

  6、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请登录内蒙古新闻网网站http://www.nmgnews.com.cn/下载参赛表格(点击下载)。在参赛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申请表还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参赛者授权的签名,通过网络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必须提交报名表的照片,或将报名表传真到公布的传真号码。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没有受聘用的单位,则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师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某种官方(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7、参赛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参赛者提供的文字说明要准确、简洁(不超过300字)。

  8、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9、作为系列照片参赛的作品可以拆开单独送入单幅类照片的比赛,但相同的照片不能同时投送到不同类别中。分别参加系列和单幅比赛的相同照片将被累计计算参赛作品件数。

  10、参赛照片正面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但要写清分类编码和在申请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序列号和分类代码。每张参赛照片将被组委会注册和重新编号。

  11、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地点和时间、以及适当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

  12、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3、本次大赛获奖作者可直接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14、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比赛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相关作品也将从官方网站和展览中取掉。

  15、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16、热忱欢迎摄影人关注本次比赛,活动结束后将编辑出版大型画册,入选作者均赠送一册。

  (八)、奖项设置与奖励:

  金奖3名,奖金各10000元;

  银奖8名,奖金各5000元;

  铜奖15名,奖金各2000元;

  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九)、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结束后,比赛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新闻网上以予以公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布后,组委会将向所有参赛者发出对参赛者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作品名单。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责任编辑 张慧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