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呼和浩特成品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保定-呼和浩特成品油管道工程
2、 建设性质:新建
3、 建设地点:本管道起自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拟建保定输入泵站,自保定首站
出线后,向西经安新、清苑、徐水、满城、易县、涞源,进入山西省的灵丘、广灵、浑源、大同、新荣区,内蒙古的丰镇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卓资县、凉城,最后到达本工程终点呼和浩特末站。中间设易县泵站、涞源泵站、大同分输泵站、乌兰察布分输泵站。
4、 建设规模:保定-呼和浩特成品油管道工程全线601.6km,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3省的4个地级市所辖的16个市、县(区)。全线设计输量为350×104t/a。全线共设置站场6座,阀室22座。工程总投资29.59亿元,计划于2013年建成投产。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集中建设项目管理部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
联系 人:李保健
联系电话:0316-2079514
电子邮箱:lbjvip@163.com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
联系 人:张艳平
联系电话:010-84915171
电子邮箱:zypneimeng@163.com
四、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准备阶段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正式工作阶段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定量或定性地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影响,并提出环保措施。报告书编制阶段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主要工作内容:
1、对管道沿线的生态现状及站场周围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区划对管道路由和站场选址进行分析评价;
3、对管道施工期和站场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4、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5、对工程可能造成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6、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示时间
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上述公示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