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一届内蒙古新闻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记协,满州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区直各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内蒙古网信办,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各有关企业集团新闻中心,有关行业报、企业报:
由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一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会将于2013年3月下旬在呼和浩特举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2013年1月15日印发的《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法》(内记发[201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第二十一届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报送至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的参评作品的具体数额请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一)各报送单位要报送1份关于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包括参评作品公示等)的情况说明。
(二)各报送单位要填写1份“内蒙古新闻奖报送参评作品目录”(附件9)。如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初评得票多少排序填写。
(三)每件参评作品均须寄送31套完整文字材料。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简介(按照项目要求申报)、文字稿、目录页和版权页(按照项目要求申报)。
1、报纸类作品的文字稿为1份完整样报和该作品剪报复印件或作品内容打印件;广播、电视、网络类作品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打印件。系列(连续)报道作品必须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3件代表作,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2、新闻论文要复印作品刊发页和该期刊物(图书)的目录页、版权页。
(四)所有文字材料尽可能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五)广播、电视类的参评作品需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刻录包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广播电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各刻在1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代表作顺序。
新闻节目编排作品请填写《节目编排串联单》(附件8)。
(六)各报送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务于2013年3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参评作品的纸质材料、光盘等通过特快专递寄送至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并在邮件包装上注明参评“内蒙古新闻奖”字样。
请各报送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附件1)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作品报送上来。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内蒙古新闻奖评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请各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严格审核参评作品。
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记协。有关事宜请与内蒙古记协联系。
联系人:胡燕 杨玉红 巴雅尔
电 话:0471—4811301(含传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
邮 编:0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