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6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内新广办字[2017]56号)要求,现将我社杨丽萍等10名同志2016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0天,自2017年4月1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
杨丽萍 B15000255000129
塔娜 B15000255000130
照日格图 B15000255000131
苏海峰 B15000255000133
敖文苏布道 B15000255000132
白代兄 B15000255000126
温赛南 B15000255000134
钱其鲁 B15000255000135
佈仁毕力格 B15000255000123
岳其其格 B15000255000124
举报电话: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举报电话:0471-4590227
内蒙古日报社纪检电话:0471-6635323
内蒙古日报社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