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日报社概括
(一)内蒙古基本情况
1. 《内蒙古日报》(蒙汉文报)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报,于1948年1月1日创刊,分别用蒙古语、汉语两种文字出版,是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办的省级党报。毛泽东同志亲自为《内蒙古日报》题写报头。《内蒙古日报》以其特有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为己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为各级地方的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自创刊以来,《内蒙古日报》始终坚持正确的办报方向,坚持党性原则,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热情讴歌草原儿女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生动实践,为推进自治区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2.全社现有职工1271人(在编职工430人),离退休人员474人,内设处室(单位)44个。经过68年发展,我社已经从传统单一的纸质媒介,逐步发展具有报纸、刊物、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电子阅报栏、二维码、手机报、网络电视、微播音、户外大屏幕等多种传播形态的现代化融媒体矩阵,初步形成了由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户外媒体4种业态,蒙古语、汉语、俄语、斯拉夫蒙古语4种语言文字,5条业务线,6个融媒体编辑部构成的媒体融合发展体系。
(二)内蒙古日报社2017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我社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已办好媒体中心,创新宣传报道方式,进一步加强融媒体建设,在宣传“四个全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十九大,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等进行主题化、规模化宣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展其长、同步推进,实现了良好的新闻宣传效果。不断增强各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蒙文报刊实现全部赠阅,覆盖全国蒙古族聚居区,形成了以建立蒙文报网联盟为载体的全区报刊网三位一体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的主流阵地,建立了互联互通的全区蒙文全媒体采编网络平台,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成为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新闻出版事业中一道亮丽风景线。
二、内蒙古日报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内蒙古日报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为13517.2万元,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为14401万元,部门决算收支数比预算收支数少出720万元,部门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内蒙古70年大庆政策性核减720万元。
(二)内蒙古日报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17.2万元,支出总计13517.2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为14799万元,收入减少1281.8万元,支出减少12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内蒙古70年大庆政策性核减了720万元;二是将171万运营经费调转入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三是2016年的一些文化事业补贴在2017年没有指标。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7年预算收入14401万元,决算收入13517.2万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598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0.75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14401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14799万元。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597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19.75万元。
(2)2017年在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比2016年多支出7.2万元。主要是由于内蒙古七十年大庆对离退休老干部给与补贴。2017年在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6年少支出1289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内蒙古大庆政策性核减了我社720万元,2016年批复我社的文化建设基金在2017年度没有指标。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收入5986.45万元占总收入的44.29%。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7530.75万元占总收入的55.71%。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我社按照财政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了各项支付手续,并全部支付完毕。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展开情况
我社在日常部门决算按照财政厅有关规定,按照支出进度以及预算口径,进行了编报、审核、决算公开,按时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471-665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