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北方酒店公司经营大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换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工程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1号锦江之星酒店1-11层,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设备、控制中心设备及消防报警管线铺设等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含税)。
四、付款方式:①本项目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在15天内办理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5%;②甲方留存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将质保金支付乙方。
五、工期要求:所有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中标之后1个月之内。
六、投标资格要求:经呼市住建局备案,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贰级及以上。
七、投标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⑥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注:复印件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7时00分,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及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①开标时间:2020年9月4日15时30分。②开标地点:北方酒店公司205会议室。
十、招标人:内蒙古北方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471-6635511 邮箱:14624659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