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闻战线“德业双优”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关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道德委员会自2021年10月20日9时至10月26日17时,在内蒙古新闻网公示内蒙古自治区新闻战线“德业双优”新闻工作者参评材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来电形式发表评议、举报意见。
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核查举报意见,评议意见将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新闻战线“德业双优”新闻工作者评选委员会参考。
评选工作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道德委员会还将在内蒙古新闻网公示评选结果,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评议。
受理电话:0471-4811305、4811306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道德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