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首页推荐 > 公示公告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关于报送第34届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34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暨第36届中国新闻奖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我院报送的第34届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本公告公布发布后3天内向我评奖办公室反映。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公示日期为2026419日至2026421日。公示期间,设立专线电话。

  电话:15124785161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419

 

附件:第34届内蒙古新闻奖初评作品目录
 

  

 

 

  

编辑:刘晓君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