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法内蒙古新闻奖是经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区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内蒙古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区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全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年度内首次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刊物、图书年度内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内蒙古新闻奖设28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报道年度内发生的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每条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每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以叙述、描写结合议论、抒情等多种方式报道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事件、人物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版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系列文章和专栏的系列作品。跨年度报道须是上一年度已完成的作品。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其字数限制按代表作体裁适用本办法中的规定。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
6、新闻摄影。
7、新闻漫画。
8、副刊作品。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每条时长限制在4分钟内的新闻报道。
2、评论: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每条时长限制在15分钟内。
3、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件作品时长限制在30分钟内。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限制按代表作体裁适用本办法中的规定。
5、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
6、新闻现场直播:指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7、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时长不限。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每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2、新闻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屏、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3、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形式不限。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
5、新闻摄影: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新闻摄影相同,并与报纸通讯社新闻摄影作品一同评选。
6、新闻漫画: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要求与同报纸通讯社新闻漫画相同,并与报纸通讯社新闻漫画作品一同评选。
(四)新闻名专栏:已连续刊播登载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
报纸专栏是指定期在固定版面固定位置以框、线等方式与版面其他内容隔开,相对独立,有固定名称,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稿件的单元。不含专版、专刊。
广播、电视专栏是指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频道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
(五)新闻论文:每篇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倡导短新闻,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要求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结构清晰,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
2、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多角度,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有新意、有特色,色彩清新明快。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明确,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幽默感强,艺术性强。
8、报纸副刊作品要反映现实生活,引导社会热点,时代感强,思想性强,角度新颖,格调高雅,内容充实,文字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5、新闻各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文字、声音、画面生动感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选题重要,信息量大,交互性强,图文音像并茂,编排制作精良,有比较固定的位置,社会影响较大。
16、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理论创新。
17、在全部获奖名额中,报纸通讯社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广播、电视、网络、论文超长作品每类不得超过1个。
五、设奖数额
内蒙古新闻奖设奖数额不超过210件,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件,二等奖不超过60件,三等奖不超过120件。一等奖可以空缺,不能增加。其中,各方面条件均具备一等奖标准,只是因字数、时长超出规定所限的作品,经评委会决定最多只评2篇作品入选。每个项目设奖数,由当届评委会根据年度参评作品等情况,在上届基础上作少量调整。
六、奖励办法
内蒙古记协向一等奖和新闻名专栏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内蒙古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不再颁发编辑证书。
七、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区所有新闻单位和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中各奖项“评选标准”的作品参评。
盟市记协,区直各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各大企业集团新闻中心,其它有关新闻单位是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均须按评选通知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在截止日期前报送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截稿日期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
1、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编辑记者民主推荐参评作品;
(2)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领导班子根据公示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作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附上规定的推荐材料,一并推荐给报送单位。
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电视台、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向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直接推荐;
各盟市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向本盟市记协推荐。
2、报送办法。
各报送单位须按照下列程序初评、报送参评作品:
(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推荐作品初评办法。
(2)对本地区、本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并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推荐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如作品有虚假、失实等情况,相关材料有篡改、伪造等违规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如属实,即撤销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4)对本地区、本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参评作品后,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报送材料,报送到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
(5)内蒙古新闻奖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新闻论文等13个评选项目的参评作品,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按当届评选通知规定数额上报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
(6)内蒙古新闻奖报纸、通讯社新闻版面;报纸副刊;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网页设计、新闻访谈;新闻专栏等15个评选项目,经各有关区直新闻单位和盟市记协报送单位初评后,报自治区记协复评委员会。
各复评委员会由内蒙古记协单独或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共同组织,按规定数额评选出参评作品报送到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
(三)为了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允许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单位公示作品期间,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或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报送单位或评选办公室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及时转给刊播该作品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认真按规定的标准、程序认真审核,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范围。推荐单位公示期结束(电子邮件按发送时间,纸质邮件按寄出之日邮戳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八、参评作品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作品的第一编辑(即作品的第一位编辑);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专栏,网络专题的作者、编辑署所推荐代表作作者和第一编辑姓名;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署名“集体”。推荐和报送时不得变更,否则将对相关单位、人员按虚报、篡改论处。
九、评选委员会
(一)评选委员会负责内蒙古新闻奖评选,每届评委人数不超过69名,由内蒙古记协聘任并报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任期一届。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评委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有采编作品参评者不得担任当届评委。
(三)评委由四部分人组成:
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总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记协、内蒙古日报、新华分社、人民日报、实践杂志、内蒙古电台和内蒙古电视台有关负责人;
2、新闻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
3、各盟市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
4、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
十、评选程序
1、内蒙古新闻奖实行初评(复评)、定评两级评选。内蒙古新闻奖所有作品均需经过报送单位初评,并按规定数额报送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进行复评、定评。
2、评选办公室对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除受理举报外,评议意见要提交评委会作参考。
3、定评评选程序和细则:
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4/5方可评选。评委将分为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淘汰筛选参评作品,评选出各评选项目一、二、三等候选作品。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评选汇报后,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一、二等奖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三等奖实行等额评选。一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2/3的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的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数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出现并列时,须经全体评委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少于设奖数额,其空缺的设奖名额空缺不补。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一般不超过1个。
评选细则由评奖办公室根据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4、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程序将随评选结果在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评选委员会委托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决定。
5、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十一、处罚办法
1、如发现报送到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或经评选获得内蒙古新闻奖的作品有报道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禁止推荐单位在下一年度参评;对该作品的作者、编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内蒙古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2、凡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对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涉嫌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的作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内蒙古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吃请、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3、评选委员会要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委有接受钱物、有价证券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内蒙古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十二、内蒙古记协享有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内蒙古记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