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首次”:让北大博士兴奋不已
9月28日一上班,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干部庄德水就被办公桌上的《检察日报》深深吸引住了———当天的报纸上刊登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兼职副主任,出于职业的习惯,对《决定》中关于反腐倡廉的内容读得很仔细。读着读着,其中的一句话让他忍不住高兴地大叫起来:“好,这真是太好了!”
《决定》中的这句话是:“按照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要求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
10月11日,在接受《检察日报·廉政周刊》采访时,庄德水仍然难掩兴奋之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这在党中央的文件中尚属首次,它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新的政策思路。”
庄德水今年7月刚刚获得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而他长达24万余字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题目就是《廉政视角下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