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招生事项的声明
内蒙古新闻网  24-03-15 10:49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招生事项的声明

  在2023年招生工作中我校陆续收到学生投诉,反映社会上有机构和个人假冒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开放大学的名义,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短信、宣传单等方式向学生发布“代学代考服务”等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虚假宣传、不实承诺和违规广告,严重违反国家开放大学及内蒙古开放大学的办学理念、扰乱正常招生秩序、侵害学生利益。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内蒙古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特此郑重声明:

  一、内蒙古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以下简称内蒙古开放大学,是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利用先进教育技术,采用文字、音视频资源、计算机网络课件、移动终端等多种教学媒体资源进行现代远程教育的新型开放大学,是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和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批复的学习中心开展办学行为,要求办学体系内各办学单位在内蒙古范围内按照统一收费标准和招生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入学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工作,学校每季招生简章及开展招生工作的学习中心均在内蒙古开放大学官网(https://www.imou.edu.cn/)公示。

  二、内蒙古开放大学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学生,我校从未在内蒙古地区授权代理机构或委托个人以“国家开放大学”或“内蒙古开放大学”名义代理招生。任何自称与“内蒙古开放大学”合作招生,宣称“不用学习”、“不用考试”、“免试免考拿证”、“包学包过”、“报名=毕业”等虚假宣传以及乱收费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与内蒙古开放大学无关,若查实相关机构或个人存在侵权行为,内蒙古开放大学将保留一切诉之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三、内蒙古开放大学始终坚持规范办学、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对招生录取、收费、教学组织、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有规范的管理和要求。请广大学员登录内蒙古开放大学官网查询招生简章,了解正规的学历教育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切勿轻信任何违规宣传的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四、内蒙古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全区授权招生单位共7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招生工作,严禁跨区域招生。我校享有“内蒙古开放大学”名称的专属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我校允许均无权以我校名义开展对外宣传。

  五、内蒙古开放大学坚持规范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保障招生工作稳定运行。各审批授权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合作或存在“点外设点”等违规行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代理招生。学费严格按照内蒙古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不得收取除报名注册费、学分费、考试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对涉事单位采取停招2年等相关处理。

  2024年春季各分校及所属学习中心名单公示如下:

  内蒙古开放大学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春季各分校及所属学习中心招生电话

  ​2024年春季各直属学习中心招生电话


[责任编辑: 段丽萍]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