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开发:草原文化资源的转化利用
乌恩(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草原文化研究所)
内蒙古自治区不仅是一个物质资源的富集区,同时也是一个文化资源富集区。如何科学保护草原文化遗产,有效传承并发展其优秀成分,将资源优势转化公益文化和产业文化的优势,为文化建设做出贡献,显然是一个重要课题。
自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战略以来,内蒙古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们应注意到,在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内蒙古不仅落后于发达省区存,与一些相对落后省区也存在差距。就其原因可能很多,但在科学开发草原文化资源方面,我们可能存在一些被忽略的问题。首先,在正确认识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上,开发是保护草原文化资源的有效手段之一;开发是传播和发展草原文化优秀成分的有效手段一。
其次,草原文化资源具有广泛的市场开发前景。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在文化资源转化中仍存在的缺憾,比如对文化产业的重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缺乏足够的认识,原创意识和创新能力不足,市场化运作能力有待提高等。
乌恩认为,近期草原文化资源开发模式应该培育资源转化机制、确立重点开发领域、以政府为主导,营造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