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作为主要起草人,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张文清:《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九节。
其中第一节主要是对标准中出现的各种术语进行规范化界定,不属于主体内容。其余八节按照企业信用管理的完整流程,分别提出管理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首先,标准提出了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即企业自身要具有风险识别的能力和分析自身信用实力的能力。其次,根据企业信用管理的流程化要求,分别阐述了前期、中期、后期信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技术方法。最后,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提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绩效考核的指标要求和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规范。
《标准》全篇九节,从企业信用管理的各个层面和流程设计的各个环节对企业如何做好信用管理工作进行了标准化的界定和规范,对企业改善信用管理流程和提高信用管理技能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作为信用领域的资深专家,您认为该标准起草的重要意义在哪里?对我们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哪些影响?
张文清: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信用交易的比重越来越高,然而在信用管理技术方面却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在我国内贸企业和外贸企业交易中,企业赊销坏帐、账款回收期较长、管理费用高等问题比较突出。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管理标准》的宏观目的也在于促进诚信环境的建立和维护,推动企业信用管理质量的提高和管理流程的规范,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防止商业贿赂和商业欺诈的负面影响,努力构建内蒙古企业信用商会领域的和谐发展平台,创造良好的信用交易环境。
随着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管理技术的提升以及企业外部信用环境的改善和信用秩序的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在技术领域和文化领域发挥的作用将日益显现,我们也希望标准的出台对于中国企业,特别是企业的信用管理技术改进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成为企业信用管理技术的规范性标准,同时促进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构筑和谐诚信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