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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亿霖”案的传销诡谋
内蒙古新闻网  09-03-30 10:2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3月23日,主犯赵鹏运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李德欣摄

  “忽悠”了两万投资人

  据亿霖集团内部工作人员回忆,在亿霖最“火爆”的那段时间里,各个销售部交钱购林的人排起了“长龙”,甚至有人因为交不上钱而“动起手来”。

  亿霖集团实际的控制人是赵鹏运,1994年在姐姐赵代红带领下他踏入传销行业。姐弟俩创办的沈阳大安公司曾是当时东北地区最大的传销企业。2002年,赵鹏运被抓,因非法经营罪先后两次被法院判刑,合并刑期1年零10个月。

  2004年4月,出狱后的赵鹏运重操旧业,注册成立了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公司、北京亿霖木业有限公司、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辽宁、重庆等系列公司(统称亿霖集团),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后经过对同类公司的兼并,“亿霖”迅速发展成一个有员工近3000人的大公司。

  亿霖集团的销售策略、宣传纲要及提成比例等都由赵鹏运一手炮制。他们伪造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与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社颁发给亿霖集团的所谓“群众满意荣誉证书”,编造林业专家关于种植速生杨等树种的经济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欺骗购林人。他们对外宣称“合作造林,首选亿霖”。

  “一开始,我们在内蒙古收购白地种上树苗,然后加价卖出去。后来,我们直接低价收购林地,加价卖给老百姓。”赵鹏运案发后交代说。他们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11个省、区、市,低价收购林地57万余亩,案发时,实际向全国2.2万余人高价销售林地42.28万余亩。

  其实,他们所出售的林地,有的是荒地,无法养育树苗;有的因无人看护,受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已无林木。警方在调查河北、内蒙古亿霖公司的销售林地中,发现内蒙古生长三年的树只有拇指粗细,而河北林地中有部分林地实际并不存在。警方告诉本刊记者,亿霖集团在江西购买的11万亩林地,其中有2万亩左右没有林木,其余大部分林地均为水淹地,根本不能成材。

  赵鹏运向警方坦白:“我们宣传中,只讲投资造林的好处,没有讲投资风险。在林地销售过程中,把很多不能按合同约定成林的林地卖给了老百姓,欺骗了客户。”

  赵鹏运等人除了通过卖地、卖证获得高达13亿元的非法收入外,他们在销售林地时,按照每亩500至800元不等的价格,还先后向投资者收取“林地管护费”3.2亿余元。这笔钱,他们实际只支出了1400余万元用于管护,绝大部分既没有交给银行监管,也没有用于林地看护,而是混入林地销售款,用于发放“提成”,装入了各级销售人员的腰包。

稿源: 瞭望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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