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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诊费能否撼动“药价虚高”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4 14:5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医院趋利,难免“过度诊疗”

    为什么提高诊疗、护理和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诊疗等费用提高以后,如何避免“过度诊疗”的现象发生?

   “做个核磁共振检查要1000元,专家门诊挂号费才5元钱,你认为这合理吗?”解放军第253医院院长额尔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医院诊疗等服务价格偏低,大型设备检查费偏高,医疗服务比价失衡的关系亟待调整。

   胡善联认为,部分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盲目购进大型医用设备,“过度检查”等现象比较突出,加重了患者负担,造成了医疗资源浪费。这次改革提出降低检查费和提高诊费,方向是正确的,目的就是要避免“过度检查”等现象,促使医院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提高诊费以后,如何避免过度诊疗应引起高度重视。”内蒙古医学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现在很多医院经营得像企业,今年营业收入5个亿,明年的目标是增长到6个亿,各个科室和医生都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因此才出现“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现象。避免医院“过度诊疗”,关键是要规范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检查。

    “只要医院仍然是趋利的,医药价格改革很可能‘摁下葫芦起来瓢’,减少的药品收入总能通过其他渠道补回来。”北大教授李玲认为,必须改革公立医院的投入机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公益性本位。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认为,此次改革是用行政手段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从短期来说这种调整是必须的。但从长期来说,价格调整应当由供求关系来决定,让医保机构代表消费者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合理确定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同时发挥医保机构的监督作用。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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